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贵州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指导中心关于2022年度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2-03-09

各市、自治州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各社会培训评价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便于社会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现就2022年度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计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实行计划管理,请按照《2022年度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计划》(见附件)做好各职业(工种)技能等级认定组织实施工作,评价机构要及时向社会公布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计划。项目制培训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原则上按以上计划执行,如有新增或调整计划,经属地职业技能鉴定部门同意后按规定实施。

二、评价机构要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确有困难的,按程序及时向社会公告变更有关事宜,并向属地属地职业技能鉴定部门备案。按照“谁公告,谁负责”的原则,向考生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三、评价机构要严格按照程序规范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社会劳动者经评价合格并通过全国技能人才评价工作http://www.osta.org.cn)联网查询后,由评价机构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四、各地职业技能鉴定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评价机构工作指导,确保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在“公平、公正、公开”的环境下顺利开展


附件:2022年度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计划

      

 

    贵州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指导中心 

202234

关 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