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指导中心关于推荐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家的通知
各市(州)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人社部发〔2019〕90号)《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关于持续征集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通告》(中就培函〔2020〕16号)和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0〕37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充分利用技能人才评价专家资源,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指导中心拟组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企业、各鉴定站(所)等。
二、推荐条件
(一)政治过硬,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无违法违纪失信等不良记录。
(二)积极参与贵州省职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发展,推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在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5年,具有技师或同等专业资格。
(三)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操作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在专业领域中工作出色、业绩突出、同行公认。
(四)申报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民间工艺类专家可适当放宽。
(五)申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优先入选:
1.“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贵州省技能大师”、“贵州省技术能手”获得者。
2.享受国务院、省政府专家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
3.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技术指导专家、世界技能大赛贵州省选拔赛优秀指导教师。
三、职业(工种)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版)》第三、四、五、六大类收录的技能类职业(工种)和人社部颁布的新职业。
四、工作内容
(一)参与我省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有关考评、督导、命题、评审等工作,并提供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二)参与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有关培训、调研、学术研讨、交流及宣传等活动。
五、征集方式
采取个人自荐,各地、各单位组织推荐的方式,面向全省公开征集。凡具备专家申报条件的,填写《贵州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家推荐表》(附件1),主管部门初审通过后,填写《贵州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2),于2020年5月15日前发送电子扫描原件至指定邮箱,择优选取后纳入全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家库。
联 系 人:罗建军 肖 霞
联系电话:0851-86829145 18308512520
邮 箱:52288858@qq.com
2020年4月28日